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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MyGoNews方暮晨
時間:2015-09-06

【MyGoNews方暮晨/綜合報導】爾來許多民眾打電話來詢問:「聽說屋齡只要超過20年就不用繳房屋稅了嗎?為什麼我家的房屋超過20年了,還要繳納房屋稅?」
 
稅捐機關表示,依據房屋稅條例第15條規定,除了房屋總評定現值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,且為住家使用者免徵房屋稅外,其餘非住家用(如營業用或非住家非營業用),縱使其房屋現值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,仍須依該房屋使用情形按其稅率課徵房屋稅。
 
稅捐機關進一步說明,若民眾所有住家用房屋之評定現值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仍收到稅單者,其房屋稅籍可能以營業用或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,須向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使用情形變更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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